Anne Hathaway全套Tiffany行頭風光奧斯卡
然而,代言產品獲取酬勞的相關消息仍能不斷見諸媒體。去年,《美國周刊》(US Weekly)報導了蒂芙尼公司(Tiffany & Co)為了讓奧斯卡頒獎晚會主持人安妮·海瑟薇(Anne Hathaway)在整個典禮期間佩戴自己的珠寶首飾而支付給對方75萬美元。同樣的美事也曾落到格溫妮絲·帕特洛(Gwyneth Paltrow)身上,路易威登公司(Louis Vuitton)支付給她50萬美元,條件是在頒獎晚會當晚現場演唱“Coming Home”時,佩戴自己品牌的小飾件。參加各種晚會的明星都斷然否認報道內容的真實性,但這種事仍出現在《美國周刊》的網址上,或許這很能說明問題。
2010年的時尚博客網Fashionista.com上,刊登了很多名人參加時尚秀的價碼表(通常穿設計師設計的服裝),都是由業(yè)內不具名之處收集而來。酬勞數額從蕾哈娜(Rihanna)的10萬美元、碧昂斯(Beyoncé)的8萬美元到朱麗安·摩爾(Julianne Moore)的6萬美元不等。價碼表仍在網上堂而皇之掛著,似乎還沒人對此提出質疑。
但是,穿衣佩飾獲取酬勞曝出的最大事件發(fā)生在2008年。手表生產商蕾蒙威(Raymond Weil)的一紙訴狀,將查理茲·塞隆以及其電影制作公司Denver Delilah Films告上法庭,天價代言酬勞真相才大白于天下。原因是塞隆出席在德克薩斯州舉行的“西南偏南藝術節(jié)”(South By Southwest Festival)時,堂而皇之戴了一款克里斯汀·迪奧(Christian Dior)手表,而此時她與蕾蒙威的合約還在有效期內,為此,蕾蒙威要求塞隆償還3百萬美元的代言費以及其它各種損失。
官司最終得以解決,但具體細節(jié)未予透露,而從法院公布的判決書中依稀透露了塞隆這份額外收入的相關細節(jié)。比方說,其中揭露的細節(jié)是:塞隆 2006年出席在倫敦舉行的英國電影學院獎頒獎晚會(Bafta Awards)時,因佩戴蕭邦公司(Chopard)兩款以上的珠寶首飾而獲得了5萬美元酬勞;在當年的奧斯卡頒獎晚會上,同樣因佩戴該公司的珠寶首飾而獲得了20萬美元酬勞。2006年秋,萬寶龍(Montblanc)同意向某慈善機構支付25萬美元,條件是塞隆在其銀項鏈的廣告宣傳片中充當模特兒。同年,塞隆佩戴卡地亞(Cartier)的珠寶首飾出席了金球獎頒獎晚會(Golden Globes),雖然她分文未取,但法院判決書說:卡地亞某員工作證說塞隆事先收到了一款價值3.5萬美元的卡地亞戒指、一副價值7500美元的手鐲以及一副價值8000美元的耳環(huán),算是感謝她為公司服務的“一點意思”。
“眾所周知,美國橄欖球超級碗決賽(Super Bowl)時的廣告費是每分鐘1百萬美元,因為這絕對是物有所值,”阿斯泰爾說。“各種頒獎晚會也是如此?!?
洛杉磯復古風格精品店Lily et Cie的老板莉塔·瓦特尼克(Rita Watnick)對此說法表示贊同?!岸颊f巴黎是時尚界的首都,但好萊塢才是真正的首都。這兒一年到頭天天都有名人出席的慶典活動。名人穿衣佩飾代言后自然會財源滾滾而來?!?